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(四),《广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》第三十四条(三)(六),第三十五条(一)等有关规定,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赵汉卿未经请假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活动,经2026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,学校决定对赵汉卿作退学处理。
现通过广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pg电子app主页予以公告,研究生院同时委托研究生所在学院通过有效(电子邮件或学校企业微信)方式将该退学处理公告送达研究生本人;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退学决定生效。研究生本人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于公告期内,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书面实名提出申诉,逾期未提出申诉,不再受理。
公告时间: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4日
联 系 人:欧老师 电话:020-39366200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行政西后座319室
邮政编码: 510006
特此公告
研究生院
2026年3月26日